洪塘街道洋市拆迁安置地块一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6GCJB0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塘街道洋市拆迁安置地块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1]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位于北环西路以北,长兴东路以南,机场路以东
规模:土建I标:总建筑面积约118555平方米,土建II标:总建筑面积约70079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09146万元
招标控制价:464713元
工期要求: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天内制作安装完成。
招标范围:洪塘街道洋市拆迁安置地块一期工程的供应、安装、服务等。(内容详见第七章)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等相关经营范围;
3.1.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1.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内(2011年4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3.1.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6年4月14日;截止时间:2016年4月19日(不含国家法定休息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可不附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24楼招标代理部)处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报名无效,最终以书面文本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5日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三楼,姚江公园对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
联系人:陆工
电话:87661693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24楼
联系人:劳巧贞、童兴喜
电话:0574-87730234
传真:0574-87730234
监管单位:宁波市江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2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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