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江区白宫河(白宫段)治理配套工程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梅区发字[2013]7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梅州市梅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梅江区白宫河(白宫段)治理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梅江区西阳镇。
2.3 计划工期:工程总工期120日历天
2.4 项目建设内容:治理河道总长8.20km,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含沥青路、路缘石、园林路、汀步、仿松木栏杆、格宾石笼齿墙、警示牌、法制等)、绿化、公厕一座、四角亭四座、六角亭一座。详细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此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
(4)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安全员(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同一人)、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及近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人2011年1月以来完成过类似水利工程(单项投资500万元以上),时间以验收证明书或验收鉴定书为准;
(7)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具时间需是在本项目报名时间内的日期)。
(8)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2、信誉要求
自2014年06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自身企业报名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原件、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水利水电中级或以上职称原件,到现场踏勘拍摄具有特点代表照片,交招标人确认并领取现场踏勘证明书。
4.2投标人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亲自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现场踏勘证明书原件、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于2015年 6月 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30到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报名,逾期恕不办理(报名资料正副本各一份,提供复印件盖章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6 月 25日至 6 月 30 日(上班时间),到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正兴路中能香榭丽花园12号店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5年 7 月 15 日 8:30至 9:30 时。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7 月 15日 9:30 时,提交到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大厅,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核查并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梅州市梅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 0753-219665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正兴路12号(梅州分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27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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